将比全国“快一步”
新医改方案要求: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这一目标江苏明年就可以实现。新医改方案要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今年,江苏也将逐步达到这个水平。昨日,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向记者介绍,江苏在医保覆盖面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快人一步,依照新医改方案,到明年,我省医保水平还将能跃上新一级台阶。
关键词一 覆盖面
年内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根据新医改方案,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
〔解读〕目前,江苏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4万人、1234万人,这两项医保覆盖率均已达90%以上。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医保的参保覆盖范围,职工医保方面,重点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参保工作,尚未属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央驻苏单位和省属企业单位,必须在今年底前全部参加;居民医保方面,今年,我省也会将城镇所有非从业居民和大学生纳进来,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关键词二 报销比例
今年居民医保报销争取达60%
提高报销比例是解决“看病贵”的一项有力举措。新医改要求,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解读〕记者了解到,在这方面,我省的计划是,到2010年,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将达80%以上,今年则要达75%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自付比例不超过25%,明年则要降到20%。同时,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争取达到60%。我省还鼓励各地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到年底时,根据当地医保基金的结余情况,对那些患有重病大病、个人医疗负担重的参保人员进行帮扶,进一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关键词三 补助标准
江苏明年达到国家要求
根据新医改的要求,明年,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解读〕据悉,目前江苏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80元,明年江苏将按规定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体现医保的普惠性。
关键词四 最高支付限额
南京大病保险已上不封顶
新医改要求,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解读〕胡大洋透露,我省今年就将逐步达到这一要求。由于具体地区的工资水平不同,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不同,比如南京,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苏州更高,已达到8万元。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在江苏各个统筹区最低的也有6万元。同时,我省还将逐步取消大病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南京的20万元最高封顶线已经取消,即大病保险上不封顶。胡大洋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减轻患者的个人负担。
关键词五 社区就医
江苏将推广“按人头付费”
新医改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解读〕“生病就挤大医院”是看病难的一大因素,也让大医院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基于此,新医改方案里,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浓墨重彩。昨日,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建设好了后,还须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方能鼓励老百姓愿意到家门口的医院就医。
胡大洋告诉记者,我省已经开始引导百姓社区就医,主要还是通过在社区医院看病可以少花钱的方式引导。“我省规定,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以减免诊疗费、挂号费,而且个人自付比例会明显降低,另外,慢性病、多发病、常见病也被纳入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费用的报销比例会比二、三级医院高得多。”胡大洋介绍,此外,如今在社区看病,药品费用也比在大医院便宜,因为药品在流通环节的加价,政府买了单。昨日,记者还获悉,江苏还正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一种“按人头付费”的补贴模式,举例来说,某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100人来就医,当地医保部门即按100人的医疗费用拨给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此调动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它们对居民健康和医保的“守门人”作用。
关键词六 异地就医结算
南京四月份开始启动
新医改要求,我国今后三年将推行医保异地结算,我国将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解读〕目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要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回参保地报销,很不方便。记者昨日获悉,我省今年上半年将启动医保看病异地结算,目前正在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的研究。
据介绍,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就医结算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过低,各地报销水平、报销政策不统一;二是需要一个全省统一的技术平台做支撑。因此,我省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将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如先在省辖市范围内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目前省内南通、泰州、淮安、常州等地已经实现市级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今年4月,南京也将启动辖区范围内的异地就医报销办法。
扬子网记者 戚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