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草案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并对盲人医疗按摩执业、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做出明确规定。
草案三审稿中增加规定:“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这意味着,盲人按摩执业有望获得法律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此外,近年来我国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总体适应人民群众需求,也存在标准缺失、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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