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杨敬科 记者陆一鸣)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并推行新农合住院信息协查制度,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与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系,对明显有疑义的住院费用要经医院核实后再予以公示报销。
据了解,该省部分县(区)近期发现,有些参合农民伪造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证、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药品清单等证明,骗取新农合资金。有的县(区)虽没有发现类似现象,但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凭证不符合要求、审核把关不严、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示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甘肃省卫生厅要求,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县外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县(市、区)劳务输出人员集中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对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首先向参合患者就诊医院电话核实,有明显疑义的,应要求就诊医疗机构予以协查,经医院核实后再予以公示报销。特别是对未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直接入住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的,必须经医疗机构核实后方可公示报销。
该省卫生厅要求,省级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在今年5月之前设立并公布新农合咨询监督电话,有条件的可在本院网站上定期对外公布参合农民住院基本情况,供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核查。各市(州)也要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新农合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及时予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复。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