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孔令敏 闫 龑□
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吕爱平认为,药品在成为基本药物之前,应该经过上市后药品再评价。
虽然任何药物在生产审批前都会有临床评价,但吕爱平认为,这类评价往往针对特定范围,而且药品使用量不大。而药品上市再评价制度可以重点评估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物经济性3个方面。进行再评价的机构,不应该是主要承担药品监管职能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不应该是药厂本身,而应该通过建立国家专项科技基金由第三方来完成。
吕爱平认为,由第三方提供的药品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数据会更真实。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会把药物经济学指标考虑在内。比如,经过评估可以得出一种感冒药有效率为80%,但一天的费用为100元;另一种药品有效性为70%,但一天只需50元。有了这样的评估数据,具体哪种药可以成为基本药物就有了评判的依据。而目前的情况是,治疗同一种疾病会有很多种药物,究竟哪一种应该成为基本药物,哪一种不能,目前我国还只能依靠专家讨论,而没有数据支撑。
吕爱平认为,在国外,一些药品在上市后会被淘汰,因为基本药物和经济学是相互关联的,期望基本药物疗效最好又最便宜是很不现实的。因此,如果没有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就只能做加法,无法形成淘汰机制。
吕爱平说,有了上市药品再评价制度,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工作就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都会接受再评价,药品的不良反应很容易被发现,像日前发生的双黄连注射液事件就更容易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