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 嘉 严少卫 杨秋兰)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要求,全国中医药系统要积极参与医改,有所作为。
陈竺说,卫生体制改革有两大目标,一是让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二是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即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因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必须健全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试点。
陈竺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始终按照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发展中医药,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法律上、学术上、服务上的平等地位;要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落实具体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制度环境。
陈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使中医药工作在基层能够落到实处;要充分尊重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在制定与中医药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制度时,充分听取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意见,反映中医药的特点。
王国强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力争在实施方案中更多体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措施。要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机制、有利于中医药人员专心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分配机制、有利于中医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要研究制定既能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又能引导患者选择中医药服务的相关政策。要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充分体现中药内容、符合中国特色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完善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要探索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