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宋国梵 记者胡德荣)“从2008年12月28日起,上海在全市23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了基本药品‘零差率’。”这是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近日向媒体披露的信息。
上海市从2007年开始探索药品“零差率”的改革工作,即按医院药品供应价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零售价,并先后在上海松江、长宁等部分区县进行了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上海市选出120个患者常用、疗效好、费用相对低廉的药品,列入村卫生室的基本药品目录。2008年10月1日,上海市在1760个村卫生室推出基本药品“零差率”的改革举措。村民到村卫生室看病,均可享受药品“零差率”。据上海市卫生局统计,2008年10月1日~10月31日,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就诊总人数为76.32万人次,比2007年同期增长10.89%;实施药品“零差率”后一个月,村卫生室实际少收农民药费187.96万元,平均每张处方药费少收3元。
据徐建光介绍,上海市共有2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近年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病人不断增多,年近4000多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总量的1/3。经上海市卫生局、医保办、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和协商,被列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品增加到166个,患者使用这些基本药品,就可享受“零差率”,预计2009年将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患者减少药费支出1.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