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规划,未来两年内北京参保的常住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须在社区首诊,否则医保不予报销。(1月12日《新京报》)
为了让全市上千万参保人员不出社区就能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北京市做了大量工作。目前35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5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覆盖全市城乡。北京市一方面加强社区全科医生培训、完善服务设施,另一方面推行大医院医生进社区制度,使得社区卫生机构逐步具备了预防、诊疗、追踪管理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同时,北京市还降低居民在社区看病的成本,以吸引更多的居民在社区就诊。可以说,北京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在全国是一流的。
但是,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高,是否就可以将“首诊在社区”列入政府的强制政策?首先,选择在何处就医是居民的权利,强制居民在社区首诊,有损居民的就诊选择权,尽管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以减轻大医院的就诊压力,降低就诊成本。其次,疾病的情况千差万别,人的个体差异又很大,强制患者在社区就诊,如果发生误诊,错失治疗的最佳时间,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该由谁负?
大医院人满为患,居民患个头疼脑热的,也要上大医院,既浪费医疗资源,也加重个人负担。但要让更多的居民转变就诊理念,将“常见病、多发病消灭在社区”,只能引导,不宜强制。不要说,现在北京市的社区卫生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即使将来社区的服务能力达到了更高的层次,是否选择在社区就诊,也要由居民个人说了算。这就像有的人到医院看病,普通病非要挂专家号,住豪华病房享受“星级服务”一样,别人无权干涉。
要改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可罗雀、大医院排长队的不正常现象,既靠社区卫生服务“强身”,也靠居民彻底转变就诊理念。可不管是哪一方面,其最终实现都有个过程,缩短这个过程,最好的办法是引导,强制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山东 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