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 政 通讯员胡 丹)近日,广东省召开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该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广东成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政府将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
据了解,本次广东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有:调整政府监管价格的药品范围,将临床常用、消费量大、替代性强的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监管价格的范围,由政府物价部门限定其最高零售价,以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创新药品政府定价机制,药品定价从过去单一控制“中间流通差率”,改为同时控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出厂价和中间流通差率;对全省性的药品价格,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对单独性的药品价格,原则上每年审核两次;物价部门将在完成相关程序的价格监管后,督促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外包装盒上做好“出厂价”和“建议零售价”的标识工作;逐步减低直至取消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的加价率,逐步降低患者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制定能够体现医务人员价值和服务水平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不会因改革而降低。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