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丹□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我国首个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物目录有望出台”,这引起了医学界人士及广大读者的关注。记者电话采访了主持此项工作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世英。于世英表示,关于建立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建议还在申请中,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答复,草案也未开始拟定。但对于癌症的姑息治疗应引起重视。建立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物目录不仅可以规范姑息治疗,还可以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使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经济负担。
建目录有助于规范癌症姑息治疗
“我国每年约有160万人死于癌症,癌症患者就诊时多处于中晚期。这些病人大多病急乱投医,不合理用药过多,合理用药又得不到保障,既浪费医疗资源,又使患者家庭‘雪上加霜’。”于世英表示,由于缺少姑息治疗相关规范,癌症中晚期患者往往面临着“过度治疗”、“人财两空”的风险。
“例如,口服吗啡治疗中重度癌症疼痛有效价廉,但因知识教育不足及阿片过度管制,患者难以获得足够的止痛及姑息治疗。”于世英介绍,目前我国癌症患者中60%以上存在癌痛,晚期癌症患者忍受疼痛比例高达70%以上。而在癌痛治疗方面,我国的人均吗啡消耗量在全世界位列倒数第二。
“再如,便秘是中晚期癌症患者的常见症状。目前临床多应用中成药冲剂,一天要十多元钱。实际上,恰当剂量的番泻叶作为治疗便秘的有效药物,一天仅需几毛钱。”于世英表示,用于癌症姑息治疗的药品应安全、有效、经济,具有可获得性并符合伦理,既要有效缓解患者痛苦,避免因过度治疗所致的经济负担,还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这与我国建立基本药品目录的初衷不谋而合。
“癌症姑息治疗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癌症预防和控制策略的四大战略目标之一,应该成为晚期癌症患者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医疗。制定并推行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及合理应用的宣传与继续教育,是确保癌症姑息治疗实施的关键性措施。”
癌症姑息治疗药品目录应融入基本药物目录
于世英介绍,2007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委托国际姑息治疗协会制定的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已正式公布。国际姑息治疗协会从147种常用于癌症姑息治疗的药品中,最终选出33种用于处理严重干扰晚期及终末期癌症患者生活质量和生命症状的基本药物,治疗包括疼痛、终末期呼吸问题等18种症状。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各国政府制定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并将该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我国还没有制定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物目录。将国际姑息治疗协会制定的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与我国2004年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相对照,其中10种药品未列入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即使列入的也没有标示是癌症姑息治疗药物),另有7种药物未列入姑息治疗适应症。”
“世卫组织姑息治疗基本药品中的比沙可啶是一种温和泻药,治疗便秘疗效肯定、价格便宜,但没有进入一些地方的药品招标目录,因此临床无法应用。癌症中晚期患者常出现的呼吸困难症状,并非都是氧饱和度不够造成的,因此吸氧无法缓解呼吸困难症状。早有研究证实吗啡对于缓解此类呼吸困难有确切疗效,但我国未将其列入适应症。”于世英表示,直接参照国际姑息治疗协会制定的姑息治疗基本药物目录,将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纳入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不仅切实可行,而且有利于制定更加完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对于国际姑息治疗协会制定的姑息治疗基本药品中未涉及的晚期癌症患者常见的口干、多汗等5种症状,于世英表示,主要是由于治疗这些症状还缺乏简单、特效的药物,药物疗效还有待于大规模临床试验验证,或者针对同一症状的不同病因,需要给予不同的方法缓解症状。但他表示,我国传统中医药已积累了大量辨证疗法的临床经验。例如,对于口干、多汗等症状辨证分为虚证与实证,针对不同症候可以给予不同的处理。于世英认为,虽然传统中医药是否能在处理这些难治性症状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还有待临床试验,但在推行国际姑息治疗协会制定的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过程中,结合中国现状与条件,建立我国癌症姑息治疗基本药品目录,确保广大晚期癌症患者获得最基本缓解痛苦的姑息治疗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