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 政 通讯员胡 丹12月16日从广东省卫生厅了解到,广东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市场和医疗服务要素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广东将通过实行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和准入优先,允许民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加大金融和税收支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等系列政策措施,争取到2015年,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门诊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和25%以上。
据了解,2008年,广东省对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提交了《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广东省各级政府在做城市规划时,应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合理配置资源。民营或民办医疗机构在纳入社保、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医疗技术准入、政策知情等方面,应与政府所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社会力量可以举办社会公益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免税政策;也可以举办经营性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
据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省已有民营医疗机构214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21.12%;床位总数16057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的7.4%。东莞东华医院、康华医院等一批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的综合性大型民营医院得到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