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苏平
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代表国内企业的多家行业协会反应迅速,联名签署了大修医改方案的建议,并上递到医改协调小组。外资药厂如何看待我国的医改方案?日前,代表着38家外资制药企业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执行总裁萧滋杰、政府事务副总裁黄菊辉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社区基本药物能满足患者需要吗
萧滋杰说,中国提出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完善医疗卫生系统的建设,还有基本药物制度、药价的改革等,方向很正确。尤其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这是大家最希望见到的。但是方案中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如果要求社区卫生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我们觉得不太现实。有的患者希望得到很好的服务,这样就会促使他们只到大医院去,因为大医院能提供种类繁多的药物,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如此岂不背离了医改分流患者的初衷?
要有动力和环境让药企做研发
萧滋杰认为,在基本药物的概念中,基本不等于廉价,便宜不等于经济,非基本药物也不一定贵。提高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是患者用药安全的基本保障。药品和别的商品不一样,质量不能妥协,基本药物也如此。如果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药物拥有合理的价格,基本药物在可及性和鼓励创新上就有了平衡。可及性解决现在的医疗需求,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治疗那些尚不能治好的疾病。所以必须有一个动力和环境,让药商做研发。但是遗憾的是医改方案中缺失了知识产权保护这个概念。方案提到创新,但是没有谈知识产权保护,那么结果会让创新型企业去别的地方投资。
价格高会不会影响药物的可及性?萧滋杰说,影响药物可及性的因素有许多,价格只是其中之一。第二是保障供应的范围,多少人能够得到这个药。第三是医疗保险的报销,有多少比例是由政府买单。
外企“超国民待遇”有历史背景
国家发改委对外国制药企业的原研药品实行单独定价政策,这个政策被中国的制药企业抨击为让外资企业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萧滋杰对此阐述了他的看法。他认为,这个制度有它存在的历史背景,是为了吸引以研发为基础的投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所谓的原研药占中国处方药市场的份额非常低,只有10%。如果有人认为,把原研药的价格降下来就能缓解中国总体的医疗开支增大的问题,是有失偏颇的。
RDPAC也请过中立的第三方调查,把中国的原研药的价格跟其他16个市场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原研药出厂的价格是发达国家的50%,是亚洲新兴国家的70%。原研制是巨额研发投资的产出,研发一个新的化合物需10亿美元以上,耗时10到15年,这样的投入仿制药是不能比的。再者,原研药和仿制药的生产标准也不一样,原研药遵守cGMP的标准,比仿制药标准要高。所以原研药单独定价有继续存在的合理性。
对实行药品的零差价,萧滋杰和黄菊辉则认为,药品加成15%确实太高。黄菊辉说,从长远看应该实行零差价。但目前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比例很大,降低加价率会影响医院的收入。比较现实的选择是逐步降低加价比例,前提是增加医院的投入,最后是医药分开,实现药品零加价。
萧滋杰说,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对制药企业征收标准增值税的几个国家之一,多数国家征收的药品平均增值税税率为5%。流通环节的高成本和17%的增值税率,提高了药品的零售价格。因此,取消或降低中国药品的增值税率,并对流通领域进行合理的改革,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