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卫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温今中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三医”协调发展,同步推进,无缝衔接。
应完善高层面组织协调机制
首先,要组建高规格的医改领导机构。国务院成立以国务院领导为组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省级政府成立医药卫生保障委员会,统一管理医药卫生和涉及人民群众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保障等事项。
其次,要加强医、保联动。相关部门应定期研究分析医疗保险筹资形式,确定年度医保收支水平、调控措施,根据医疗消费水平适时调整医保报销目录、起付比例、增付比例等,确定医疗机构总额预付标准,建立与物价指数变动水平同步调整的机制。
第三,应加强医、药联动。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国家基本医保报销目录。推进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天津推出八项改革新措
天津市为加强“三医”联动,由市政府牵头,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出台实施八项卫生改革措施。
1.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改革。一年多来,天津市在塘沽区、河西区试行以药品“零差率”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配套改革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明年将继续在九个城区推行,适时向全市城乡推开。
2. 开展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互动工作。为改变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不足的问题,天津将实施百名高级医师进社区活动,以此推进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合作互动。
市属大医院将建立百名医师服务团队,与对口支援单位形成联合体,4个医生为一组,对口服务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6个城区6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接诊、健康指导及培训带教等工作,工作周期为半年,支援社区的医务人员补贴由公立医院承担。
同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推行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社区门诊与专科门诊、入院治疗与出院康复、预防与医疗等多种互动,落实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服务新模式。
3.实行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天津市自2000年开始,就在市属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药价虚高、流通渠道混乱等问题。为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制改革,全市将从2009年开始,所有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集中网上采购,逐步推行销售“两票制”模式,即要求厂家一票直接通过一级配送企业配送到医院,逐步推行药品“带量销售”。
4. 加强区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从明年开始,天津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进行达标建设。到2011年,要基本理顺区县疾控机构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
5.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抓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学历培训及住院医师规范化的培训工作。
6. 建立医疗纠纷处置机制。由市司法局负责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调解、适用法律认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医疗纠纷的建议。
7. 支持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加大对政府市属公立医院的补偿,根据市财政的支出能力,在原“四险”市财政局按缴纳标准的40%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提高到按编制进行全额补助。对承担公益任务的专科医院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给予定额补助。
8.全面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06年,天津以城区为主,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偿提供、居民免费享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推出慢病防治和管理、免疫接种、传染病防治等18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为提高全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明年全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拟由原来的每万人口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