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10日电 (记者王圣志)安徽省最近出台政策,将全省高校近76万名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每人每年缴费35元将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同时可在高校内享受一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寒暑假可在外地就医。
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最近通过的《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安徽省境内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及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都将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学生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社会资助捐助等渠道筹集的资金组成。其中,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2008年,中央财政对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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