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力勇)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出台的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首次提出了12款“一票否决”规定。在综合评价中,被一票否决的医院将不能参与先进单位评选,甚至会影响下一年度的医院等级评审。
该《细则》规定,发现下列12种情况之一,医院将要被“摘帽子”,不能参与先进单位评选:使用无医疗资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有执业的医师或护士未注册;超出诊疗科目执业;不能提供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合格文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血液来源不合格或非法自采自供临床用血;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年度内发生一起一级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发生遗弃患者事件;发现一起执业医师或护士超范围执业事件;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医院感染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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