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衣晓峰 魏新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垫付制、一日清单制及签字制。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管好新农合资金,严格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就医权益。
据了解,由于该省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尚不健全,人员配备和组织结构还不尽合理,一些地方在新农合运行中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
黑龙江省卫生厅在《通知》中要求,新农合各统筹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将新农合资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安全。农民缴费要有省财政厅印制的正规收据、参合协议。
《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住院率和二级以上医院医药费用的控制。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病人每次就诊的费用积累达到标准后编造病历予以报销,严禁利用低价健康体检之名蒙骗农民体检后再造病历报销,严禁把本应门诊治疗的病人故意转成住院患者进行报销,严禁各定点医疗机构把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转换成可报销药品进行补偿。
黑龙江省卫生厅明确规定,今后,凡发现任何有损新农合制度、政策及资金安全的行为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照规定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机构和人员,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