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寿褀
开篇语
1978年12月18日,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提出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它标志着我国全面改革开放拉开了历史大幕。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也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本报从今天起开辟“卫生改革发展30年回顾”专栏,特邀请当年参与卫生事业改革的亲历者、见证卫生事业发展的老领导和老专家撰写纪念文章,以回顾、总结波澜壮阔、日新月异的卫生改革与发展历程。
卫生事业究竟是什么性质?改革开放后,学术界激起了阵阵纷争的波澜,诸家各执一词。这些理论程度不同地影响着卫生政策。
三种不同的理论
1979年元旦,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钱信忠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卫生部门也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由此引发了对卫生事业性质的再认识。
1982年在卫生部筹组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会筹委会的学术会议上、1984年卫生部召开的卫生经济研讨会上,开始对医务劳动的性质、卫生事业的性质和卫生经济效益等理论问题展开了学术争鸣。当时,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许涤新、钱俊瑞、许毅、罗元铮、厉以宁等都到会发表了意见。
这些争鸣大约可归为三种理论。
第一种理论是:卫生事业是福利性、事业性、公益性事业,即非市场化观点。
——卫生事业是福利事业,或公益性的福利事业。
——卫生部门是福利部门,在社会分配中担任“福利照顾”的角色。
——卫生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予以免税的政策,不要求为国家提供积累,还安排卫生经费用于发展卫生事业。
——卫生技术服务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不生产产品,也不创造价值。
——现行的价格主要体现物化劳动的消耗,不计成本,价格与成本之差由政府“差额补助”。如果“放开”价格,则难以控制费用的上涨。
——卫生的投入与效果、效益之间存在着不一致性(如“植物人”的治疗)和不确定性(如在利益的驱动下诱导需求)。所以,市场机制不能导致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计划导向的卫生服务更优于市场导向的卫生服务。
——市场化将冲击卫生服务的根本宗旨。
第二种理论是:卫生事业有商品性、生产性、企业性、经济性(有的认为福利性就是经济性的表现),即市场化观点。
——卫生是产业,是三大产业中的第三产业。
——卫生是“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既不同于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也不同于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
——卫生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由此导出以“亏本”为目的,应该允许“微利”,但不能“唯利”。
——卫生要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卫生技术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
——“服务就是商品”,卫生技术服务劳动的价值应由价格体现。
——卫生服务同样存在市场和竞争。哪里有商品交换哪里就有市场。卫生服务同样存在市场的五要素,即存在商品交换的场所、供需双方、可供交换的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商品的价格水平。有市场就有竞争。
——卫生领域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同样受到市场规律的支配。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行各业共同的宗旨。“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是道德范畴的观念,这并不意味着“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即使是“灾难抢救”,应发扬救死扶伤精神,但医药费还得结算后由责任单位、保险部门或政府支付。
第三种理论是:卫生事业具有“两重性”,即不完全市场化的观点。
——卫生服务的对象是人体,它是有发病的随机性、服务的垄断性(强制性)、交换的有限性、费用的风险性等特点,不同于物质产品或其他服务,所以应区分对待。
——卫生服务应分类,有的应“等价交换”,如为个体的特需医疗服务。而有的应“无偿服务”,如为群体的、公共的、公众的防疫服务。
——卫生应划分筹资、服务和要素3个部分。筹资和要素(如劳动力)可发挥市场作用,而服务不能完全靠市场。
——医疗服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应分为3个层次:一个是医疗服务和市场的关系,可以作为劳动产品与消费者等价交换,也可以由政府以福利形式分配给社会成员。另一个是医疗服务机构与市场的关系,可以是市场补偿:“以产换收”,也可以是预算补偿,“以补抵支”。再一个是医疗事业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作为国家体现提供医疗保障、按劳分配的必要补充和社会成员有差别的福利照顾,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同时,应区别政府与公民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福利分配与被照顾的关系,以及医疗服务单位与患者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对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的卫生服务,以及健康保障,应由政府负起主要责任,成为筹资的主体,加强政府的作用,推行“管理竞争”,即“政府干预下的竞争”,使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卫生服务由于局部存在机会不均等、竞争不自由、信息不充分、利润最大化不适用,不能单纯地利用市场调节,还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
以上三种理论,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不同理论对政策的影响
不同的理论观点,影响着决策者选择不同的政策。
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1949~1978),以福利性为主导,因而建立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为标志的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以防治急性传染病为重点的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了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全额预算管理”的运行机制,以及对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
这个历史阶段,实行福利性为主导的政策结果,保障了低水平的福利供给。但存在“独家办、不核算、大锅饭、一刀切”的弊端。
改革开放后的近20年(1978~1997),以商品性为主导。公费医疗面临费用上涨过快压力。劳保医疗面临国企改制,医疗保险顿然缺失。合作医疗面临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支持力度下降,全国医药费减免村从1978年的82.0%下降到1996年的17.6%。尤其在“不给钱,给政策”的指导下,出现了一系列的推向市场化的政策。主要有:
——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主分配。
——允许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卫生监测检验、药品审批检验、体检等有偿服务,以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实行医院定额包干。新项目新收费。病房分级收费。业余服务个人酬金自主分配。
——实行“以副补主”、“以工助医”。后勤供应、维修服务、生活福利部门面向社会,实行企业化管理。
这个历史阶段,实行商品性为主导的政策结果,激活了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的活力,但出现了追求经济利益的偏向。
1997年,卫生改革进入转折时期,以公益性为主导。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认定:“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此,卫生事业突出了公益性的主导地位。
1998年整合公费、劳保医疗,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人数由1978年的401.7万人发展到2007年的2.2亿人,其中农民工3131万人。
2002年,中央决定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机制上明确政府的责任,每人每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10元,个人10元。之后,提高到202010元。2008年起,再提高到404020元。到2008年3月底,全国已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数达2679个,占应开展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数的98.2%,占全国县(市、区)数的93.6%,参合人数达8亿人,参合率为91.05%。截至6月底,全国31个省份已全面实现了全覆盖。
另据民政部报告,2003年起全国从无到有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至今已覆盖了所有涉农县(市、区)和90%以上的县(市、区)。2004年到2007年全国医疗救助人数达2364.7万人,补助金额达87.2亿元。
200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当年参保人数为4048万人。
同时政府承担了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大力改善疾病控制机构条件的同时,先后对计划免疫和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治疗实行了免费。
在此期间,政府还承担了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的责任。如今,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已上升到96.8%。2005~2006年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投入也达25.79亿元。
1997~2006年政府对卫生事业费的投入,已从1997年的209.20亿元,提高到2006年的734.10亿元,增加了3.5倍。10年来累计投入3867.34亿元。
这些都凸显了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这一历史阶段,实行了公益性为主导的政策结果,分清了筹资渠道和投入方向,启动了政府对需方的投入。问题是医疗领域的改革滞后,看病贵、看病难成为群众“第一呼声”。
公益性成为卫生事业核心
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所作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应该说,公益性已成为卫生事业的主导原则。
一看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列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这个目标意味着到2020年,每一个中国的国民都能免费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但其中的难点在什么是基本医疗服务。这个问题在1996年论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时,时任国务委员彭珮云概括专家等各方意见后,界定为“要使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之后,据此制订了“三个目录”,以后出台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都以“目录”为界限。
二看筹资 长期以来,政府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卫生服务网络”的方针,也就是说,卫生资源需要财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同配置。因此,在筹资机制上,不是单一的来自政府,而是来自政府、社会、个人三个方面。只是在不同年代比重不同而已。
三看投向 资金筹集后,投向需方,还是供方?自2003年“新农合”启动后,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政府更多地向需方投入。今后这种“既补需方,又补供方”的格局预计不会改变。
四看监管 实际状况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管的职能中,一方面扮演类似公安部门角色,“只管不办”,如对社会、个人经办的非营利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另一方面又扮演类似企业部门的角色,“既办又管”,运筹经营,谋求经济效益,求生存,图发展。不完全是福利部门的角色,如对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政府实行既不是单一的福利性,也不是单一的商品性,而是“两重性”。按照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的解读,“发展卫生事业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
由此分析表明,改革开放初,政府和社会的卫生投入还是比较多的,个人卫生支出比较少,“卫生公益比”比较高。但随着市场化,商品性影响扩大,公益性淡化,个人卫生支出不断增加,“卫生公益比”显著下降。这就是感到看病贵的症结所在。近几年来,由于强调公益性,加大政府的投入后,“卫生公益比”有所回升,2006年已略高于个人卫生支出。
(作者曾任第一、二、三届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事业管理学会常务委员,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研究协作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