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庆普□
13000余字的医改新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有49处提及公共卫生。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免疫、传染病防治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思路已经成型:即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公共卫生服务“买单”。未来医改应该明晰的是:如何保证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政府提供的公卫服务如何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如何落实等。
明确公共卫生战略地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常务副主任赵川:临床上买一台高精尖设备、引进一项新技术,马上就能救命,效果立刻显现。但培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搞健康教育,加强实验室建设,效果可能看不出来。正是因为投入看不到直观的效果,政府容易忽视公共卫生。
征求意见稿有关公共卫生的阐述很多,涉及体系建设、机构运行机制、投入机制、监管体制以及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但是,征求意见稿对于公共卫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未明晰。
从国际经验看,健全、高效、低成本的卫生体制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着眼于个体的医疗系统,二是具有着眼于群体的公共卫生系统。中国现在面临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双重威胁,如果不从战略高度重视公共卫生问题,只是每次事情发生了才去应付或应急,国家是很难向前发展的。
作为统领今后一段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医改新方案应该就公共卫生的战略地位作出明确表述。同时,确认在公共卫生领域内的投资,不能被认为是所谓的社会消费性负担,而应是国家和社会的战略性投资。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教训是什么?在宏观层面,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轻卫生、保障等社会事业;在微观层面,重医轻防。目前,对于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已经逐渐达成共识,但对公共卫生的认识还不够,这应该是深化医改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建议在医改基本原则有关坚持中国特色的内容中增加: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界定政府承担的责任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沈进进: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但对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并未明确。在当前政府投入补供方还是补需方并不明朗的情况下,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责任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依法行政来实现。在具体服务的提供上,政府既可以直接提供服务,也可以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但要明确资金投入方向,考核服务效率。
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这个提法很好,但什么才是“经常性财政支出”?概念需要明确。投入的具体保障措施,如怎么投,如何保证投入效率等,也应进一步细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这些由哪级政府来确定?征求意见稿说得模棱两可。目前,政府对全额拨款编制卡得很严,有些地方疾控机构想增加一个编制很难,有些地方人员编制当地政府还定不了。另外,怎样才叫合理?是依据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人均收入?应该有具体的细则出台。
“服务均等化”需要制度保障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兵:前不久《健康报》曾刊登一篇文章,说有家长去给孩子接种百白破疫苗。疫苗分国产和进口两种,国产的免费,但没有货;进口的有货,但自费,而且很贵。百白破疫苗被列入国家免疫规划,孩子不能免费接种,就是公共卫生服务不平等的表现之一。要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新方案的亮点之一。但要实现服务均等化,除了资金保障,还要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何谓制度保障?公共卫生需要钱,要用制度把钱由谁出、出多少、怎么出、出给谁固定下来。以免疫规划为例,业内常说,免疫规划是两条腿走出来的服务,政府如果不给接种人员工作经费、补助经费,让他们饿着肚子去打针,不可能保证接种率。有的地方政府没有钱,中央政府应当给予支持;有的地方有钱但不重视,需要硬性规定政府的投入比例。
在公共卫生体系具体建设路径上,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有钱的地方政府提供高等的公共卫生服务,似乎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些矛盾。还是以免疫规划为例,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可以提供免费的进口疫苗,其他地方的孩子却只能用国产疫苗,还有很多地方的孩子或者流动儿童根本接种不上疫苗。从政策框架的设计初衷看,健康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难道北京、上海的孩子就要比甘肃、青海的孩子享有的权利更高吗?
鼓励有钱的地方政府提供高等公共卫生服务,掩盖了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主导作用。以此来推论,由于经济上的平等是不可能解决的事情,是否意味着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永远只是“雾里看花”?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职责的回归,体现了政府在保障社会公平方面的责任,建议强化“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的责任。同时,将征求意见稿中“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改为“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支持,并根据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