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少军 杨丽佳)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就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作出决定,其中在病有所医方面的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齐全、具有江苏特色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决定》要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提高工作,做到制度覆盖无空白。建立资金筹措动态增长机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并适当增加对参保者、参合者的补助。
《决定》提出,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在农村实现小病不出村镇,在城市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到2010年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任务,90%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标准。进一步做好免疫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所有儿童都能免费接种。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从整体上降低群众用药费用负担。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帮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