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钱 峰)卫生部近日发出2008年第22号公告,指出夏秋季是感染性腹泻高发季节,公众要在此期间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公告提示,餐饮单位、家庭聚餐要选用新鲜的原材料,购买标签标识齐全、包装无破损、未过保质期和感官性状良好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彻底加热食品,尤其是海产品、肉类的所有部位要彻底加热至70℃以上以杀灭致病菌。食品要在安全温度下(10℃以下或60℃以上)妥善贮存,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切勿在厨房内存放任何有毒物及其容器,以免误食、误用。不购买无证照摊贩销售的食品和饮用水,不采购无资质企业的快餐、盒饭。在外就餐时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尽量选择卫生诚信度较高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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