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操秋阳近日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卫生厅建立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制度。财务、基建、药品、器械及物资采购等工作,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
该省卫生厅规定,今后厅直单位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集体作出决定。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政主要领导必须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厅机关处室的资金使用、项目分配、招标、物资采购、人事奖励等重要工作一律实行处务会集体讨论制度,并实行处室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此外,积极推行干部定期轮岗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基建、药品、器械及物资采购工作的单位领导,以及从事工作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一般每4年进行职位轮换或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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