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 列)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出台了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与去年相比,今年又多了6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筹资标准增加40元,由各级政府承担,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与2007年度相同;参保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续保或参保手续后,将获得免费提供的IC卡缴费和就诊服务;参保居民在西宁市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可以自由选择住院就诊;对慢性病患者给予充分照顾;适当扩大儿科用药范围;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高,连续参保缴费满一年,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持续参保10年可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