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 岚)贵州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实施意见》提出,明年起,该省农民参加新农合每人每年缴费20元,生病就医即可享有3万元~6万元的门诊、住院费用补偿。
据了解,明年起,该省新农合筹资标准增加为人均100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40元、地方财政支出40元、农民缴费20元。同时,参合孕产妇还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费。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的有关政策。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出生后42天(含42天)内,因疾病住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被纳入报销范围。对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不设起付线进行补偿。
据悉,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就近看病,在农民工集中生活的城镇地区,农民工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可按直接垫付办法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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