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陕西省近日出台的《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规定,双向转诊病人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陕西省要求,双向转诊制度要坚持分级诊治和资源共享原则。小病、常见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与康复在社区,危急重症诊治在上级医疗机构,做到检查结果互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少医疗资源浪费,降低病人费用。上级医疗机构对社区转来的住院患者除减免挂号费、诊查费等费用外,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下转患者实行“五免”,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住院诊查费和住院Ⅱ级护理费。由此产生的费用成本可申请市、区财政解决。对符合医保门诊大病或家庭病床相关规定的病人,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医保待遇。转诊病人属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按医保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陕西省提出,上级医疗机构要定期派出专家到与其签订转诊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协助社区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社区医生进行培训,每年度为每个社区培训医务骨干1人~2人,培训时间应达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