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莫 雪)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并下发加强城市社区预防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区实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按照有关规划,到2010年,各县(市、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6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三级优秀水平。
当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存在叫好不叫座的共性问题。为改变这一现象,广西从今年起为社区卫生机构设置了一系列考核门槛,实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根据考核分值,分为一级合格、二级良好、三级优秀3个级别。广西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等级动态管理,打破等级终身制,每两年复核一次。达不到标准或发生违法案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相应降低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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