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瑞芳 记者生焰明)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第三次优化了新农合报销补偿方案。
方案规定,参合农牧民到旗、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并相应提高了报销补偿比例。独生子女户、双女计划生育户补偿报销比例提高5%。采用蒙医药治疗,在同级补助基础上提高15%。采用中医药治疗,在同级补助基础上提高10%。市级定点医院增加为4家。参合农牧民在上述4家医院就诊出院时,即可在该院报销补偿费用。
慢性病补偿范围由原来的13种增加到24种。植入人体的二(三)尖瓣、主动脉瓣、主动脉(冠脉)支架、心脏起搏器和骨科用钢板、螺钉、人工关节等材料费用,由原来的不予报销变为按实际价格的50%予以报销,住院费用最高补助由1.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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