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结账出院时,我非常吃惊,除了500元押金外,我们只需支付几十块钱。”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街道的王伟军,含着泪水向记者讲述了她儿子生病住院10多天的费用情况。 “如果不是参加了居民医保,我们家现在肯定债台高筑。”
目前还属于低保户的王伟军一家只有母子二人,生活清苦。因此,当兰州市去年推行居民医保制度的时候,她很犹豫。 “每次看到宣传,我都在权衡这30元交得值不值。后来看到邻居们一个个都参加了,我才下了决心。”因为属于低保户,她孩子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支付。
“没想到我们家成了小区里这项制度的第一个受益者。”王伟军说,因为参加了医保,她才有底气带孩子去大一点的医院看病。 “这次经历让我体会到这项制度的确是为普通居民制定的。”
让王伟军再三称道的这个制度,是甘肃省去年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王伟军的经历,是甘肃省居民基本医保实施情况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甘肃的居民医保制度还有前传。
据甘肃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李国喜介绍,早在2006年11月,甘肃省就决定把解决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的医疗困难作为省委、省政府 “关注民生办实事”的5件实事之一,开始在低保人群中实施这项制度。 “居民的反应非常热烈。”甘肃省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建国回忆当时的情景。
2007年,在低保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甘肃省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将低保人员的医保制度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步并轨到位。
“为推行这项制度,甘肃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同程度地给予财政补贴。对于经济欠发达的甘肃省而言,这需要很大的勇气。”甘肃省副省长刘永富坦言。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老百姓认识到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中,政府已经承担起了公共管理的职责,他们对这项制度给予了高度认同和支持,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得有声有色。
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街道的办公大厅内,不时有居民前来找工作人员段小营咨询。
“我孙女发烧住院了,这费用该怎么报销?”70多岁的李大爷拿着孙女的住院单据问。
“上次办理我没有赶上,现在还能参保吗?”50多岁的郑女士和朋友一起前来询问。
段小营告诉记者,自从去年实施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当地居民已经有134人报销了医疗费用。 “每有人报销费用后,就会有一批居民前来咨询,示范效应非常好。”
据张建国介绍,截至2008年4月底,甘肃全省应参保城镇居民318万人,实际参保232万人,参保率为73%。2007年,人均住院费3074元,报销费用为人均住院费用的51.8%。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新事物,在这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与这项制度并行的机构整合或联合,取得了可喜成就。
据李国喜介绍,在制度实施之前,甘肃省民政、财政、卫生、药监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改革措施。
“为了增强基金保障力量,我们的医疗保险实行了市一级统筹。”张建国介绍说,甘肃省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立体式架构,其基石是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费用大体在3万元左右),再向上是大病医疗补助 (补助两万元左右),最后是社会医疗救助 (救助最高额5000元)。在制度实施中,兰州市在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并轨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酒泉、定西的部分县、区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消除了二元结构;嘉峪关市提出了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办法。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更多人将目光投在参保人群、费用报销等方面,操作机构的建设情况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如果这个机构建设不利,必将影响整个制度的进程。
群众忽略的,却是政府在下功夫干的。
张建国说,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全部设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编制,各市、州普遍加强了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以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为城镇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缴费发证、待遇享受等 “一站式”服务。
因为关乎百姓的健康,这项制度就有了浓重的平民情结。甘肃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努力推进这项制度,正是体现了政府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目前还属于低保户的王伟军一家只有母子二人,生活清苦。因此,当兰州市去年推行居民医保制度的时候,她很犹豫。 “每次看到宣传,我都在权衡这30元交得值不值。后来看到邻居们一个个都参加了,我才下了决心。”因为属于低保户,她孩子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支付。
“没想到我们家成了小区里这项制度的第一个受益者。”王伟军说,因为参加了医保,她才有底气带孩子去大一点的医院看病。 “这次经历让我体会到这项制度的确是为普通居民制定的。”
让王伟军再三称道的这个制度,是甘肃省去年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王伟军的经历,是甘肃省居民基本医保实施情况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甘肃的居民医保制度还有前传。
据甘肃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李国喜介绍,早在2006年11月,甘肃省就决定把解决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的医疗困难作为省委、省政府 “关注民生办实事”的5件实事之一,开始在低保人群中实施这项制度。 “居民的反应非常热烈。”甘肃省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建国回忆当时的情景。
2007年,在低保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甘肃省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将低保人员的医保制度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步并轨到位。
“为推行这项制度,甘肃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要不同程度地给予财政补贴。对于经济欠发达的甘肃省而言,这需要很大的勇气。”甘肃省副省长刘永富坦言。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老百姓认识到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中,政府已经承担起了公共管理的职责,他们对这项制度给予了高度认同和支持,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得有声有色。
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街道的办公大厅内,不时有居民前来找工作人员段小营咨询。
“我孙女发烧住院了,这费用该怎么报销?”70多岁的李大爷拿着孙女的住院单据问。
“上次办理我没有赶上,现在还能参保吗?”50多岁的郑女士和朋友一起前来询问。
段小营告诉记者,自从去年实施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当地居民已经有134人报销了医疗费用。 “每有人报销费用后,就会有一批居民前来咨询,示范效应非常好。”
据张建国介绍,截至2008年4月底,甘肃全省应参保城镇居民318万人,实际参保232万人,参保率为73%。2007年,人均住院费3074元,报销费用为人均住院费用的51.8%。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新事物,在这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与这项制度并行的机构整合或联合,取得了可喜成就。
据李国喜介绍,在制度实施之前,甘肃省民政、财政、卫生、药监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改革措施。
“为了增强基金保障力量,我们的医疗保险实行了市一级统筹。”张建国介绍说,甘肃省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立体式架构,其基石是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费用大体在3万元左右),再向上是大病医疗补助 (补助两万元左右),最后是社会医疗救助 (救助最高额5000元)。在制度实施中,兰州市在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并轨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酒泉、定西的部分县、区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消除了二元结构;嘉峪关市提出了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办法。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更多人将目光投在参保人群、费用报销等方面,操作机构的建设情况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如果这个机构建设不利,必将影响整个制度的进程。
群众忽略的,却是政府在下功夫干的。
张建国说,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全部设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编制,各市、州普遍加强了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以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为城镇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缴费发证、待遇享受等 “一站式”服务。
因为关乎百姓的健康,这项制度就有了浓重的平民情结。甘肃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努力推进这项制度,正是体现了政府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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