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会上,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指出,从2012年9月起,青海省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制度实施以来,全省超100万患者享受了该服务。
侯鹏宁说,针对急危重症患者“有病没钱难住院”的问题,青海省创新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从2012年9月起,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
一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患病,按照分级诊疗的办法,持医保卡、身份证即可进行诊断和住院(“三无”病人纳入政府疾病应急救助范畴),不用交纳押金,即可入院治疗,住院期间实行“一日清单制”。患者出院时,结算自付部分即可出院。政策规定报销部分由医院、医保机构、救助机构按月结算。
二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有效运转,对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按90%、80%、70%的比例按月拨付医保周转金,次月结算。
三是建立了欠费惩戒机制。
侯鹏宁表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彻底解决了以往“先交押金再住院”、“有病没钱难住院”的问题,有效避免了群众因交不起押金而延误救治,甚至引发医患纠纷等现象,为患者开通了生命绿色通道,诠释了“敬畏生命、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也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标签阅读: 卫计委,医改,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