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宝医疗网1月21日讯 十五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 15省耗材开始统一动作 1月2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医疗器械挂网议价规则的通知》,15个省份耗材价格大调整。 消息指出,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之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现就优化医疗器械议价规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提高外省市价格的可比性,自2020年2月1日起,阳光平台将统一采集十五省(市)省级平台价格;十五省(市)均无省级价格的,可填报十五省(市)下属地市级价格。 十五省市是指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 这意味着,15省的价格将联动,都将在一个平台进行比价和展示,一省挂网,大范围的联动正式形成。 价格警报机制建立,拦截水分 对于议价规则,不仅仅人工监测比对,还将启动警报拦截。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降低虚高的医疗器械价格,将继续执行的“绿线参考、黄线提醒、红线拦截”全过程监管机制。 具体来看: 第一道警报线:议价参考(绿线),采用前三个月有采购的同产品(同医保编码)本市同级别(医保支付级别)医疗机构议价最低价。 第二道警报线:议价提醒(黄线),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的,系统提醒。黄线包括:①同类产品(本市医疗器械四级目录最细分类下)本市医疗机构现行议价最高价;②原议价的价格。 第三道警报线:议价锁定(红线):议价结果高于红线的,系统议价锁定,议价无法通过。采用外省市最高采购价作为红线(有五省市省级价格的,不参考十省市价格;有省级价格的,不参考地市级价格)。 如果频发触碰黄线,会怎样? 通知特别指出,对于议价结果频繁超黄线的医院,药事所将定期向医疗机构发放质询函,医疗机构限期提供情况说明。 必要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监督部门启动约谈机制。 如果价格高于红线,怎么处理? 通知指出,原议价结果高于红线的,医疗机构需在45天内与终端供货企业重新议价。 如未重新议价或重新议价的结果仍不能降低到红线以内的,药事所将暂停该编码在该医疗机构的采购资格。 由此可见,该机制与采购资格关系密切,将涉及众多经销商。 全国价格联动,定了 通知指出,自2020年4月15日起,阳光平台将对医疗机构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议定的议价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①医保报销的器械,议价红线下调至十五省市中位价,增加十五省市最低价作为绿线; ②自费器械,议价红线下调至十五省市最低价。阳光平台以半年为周期进行调整更新。 从这个趋势可以看到,全国价格联动已经成为事实。 2019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明确表示要建立全国耗材价格共享平台。 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全国价格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医保支付价与招标价格联动机制。 同时,国家医保局在另一份答复中也表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已建立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并实现阳光采购。 部分省份形成区域联盟,实现价格联动,如西部联盟(14省际联盟)、京津冀一体化联盟、三明联盟等。 下一步将建立全国医用耗材监控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此外,近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也强调,要促进全国价格联动。 上述通知要求,依托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公共采购市场,统一编码、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价格全国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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