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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 2020-04-14 00:2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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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基本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推进基层首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以“竞技练兵,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基本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推进基层首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以“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联合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2016年7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具体承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协办。

  本次活动先练兵,再竞赛,要求基层全员动员、全员培训、全员参与。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参与岗位练兵,逐级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激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调动他们争当业务能手、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的积极性。以练兵和竞赛为平台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基层卫生服务,展现基层医务人员的风采。

  《通知》要求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县级技能竞赛的比率不低于70%;地市级竞赛中,以县(区)为单位参与率不低于80%;省级竞赛中,以地市为单位参与率须达到95%以上。

  全国技能竞赛决赛计划于2016年11月-12月举办,设“城市全科医疗”、“农村全科医疗”、“社区护理”3个个人竞赛项目和1个团体竞赛项目。个人竞赛项目要求参赛选手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团体竞赛项目要求来自同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名选手组成,分别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工作。个人竞赛项目一等奖选手将荣获“2016年全国基层卫生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选手将荣获“2016年全国基层卫生技术标兵”称号。各地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将参照全国竞赛奖项设置,逐级设置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奖项。

  为做好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监督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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