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会上,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指出,青海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自身的财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之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小财政办大医改的理念,持续加大卫生投入,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据侯鹏宁介绍,2015年青海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只有267个亿,在这种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青海省委省政府还是加大投入,力保民生。“从医改开始,我们在2009年的时候投入卫生方面的资金只有32亿,到去年已经增加到了99亿多,将近100个亿,年均增长20%以上”侯鹏宁说,这对青海来说是非常不易的。
针对城乡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大病患者“进不了医院、治不起重病”的问题,青海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在综合考虑医疗费用水平、筹资能力以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侯鹏宁指出,青海的大病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没有病种限制;第二,实行省级统筹,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或结余基金中支出;第三,筹资标准较高,人均年筹资标准为50元,高于中西部地区平均20-30元的水平;第四,群众不额外增加负担。
据侯鹏宁介绍,截至目前,大病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累计为16.3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8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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