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罗某向七里河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投诉称,2016年5月4日,罗某在位于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天堂美容院接受所谓排毒的面部医疗美容服务,却在治疗后导致罗某面部患上激素性皮炎。七里河区工商局经调查,该美容院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经协商,该美容院赔偿消费者罗某9万元安抚金,同时对该美容院处以5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2016年5月4日,消费者罗某轻信美容院宣传人员,花费8000元,在天堂美容院接受了所谓排毒的面部医疗美容服务。在接受治疗后,罗某的面部皮肤不仅没有成功排毒,而且还患上了激素性皮炎,经医院治疗花费1万余元。
接到投诉后,七里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前往美容院调查,发现该美容院利用互联网网页广告和店堂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各种一站式解决青春痘、粉刺、痤疮、痘印、红血丝神奇疗效的医疗美容服务内容。
七里河区工商局随后向美容院送达《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通知》,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广告费用票据和相关引用语,以及使用数据的相关证明。果不其然,在规定的期限内,该美容院根本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予以证实。
为此,七里河区工商局认定,其大部分的宣传内容都不具备相关资格,同时,还存在违规使用医疗用语并虚构疗效的问题。
近日,经七里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协调,由天堂美容院为消费者罗某支付9万元安抚金。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美容院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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