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的经典语录中有句话很戳女人心——一个女人连自己的体重都控制不了,何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在这个看脸看身材的社会,“我要减肥”几乎成了每个女人的口头禅。
可减肥产品真不能随便乱吃,弄不好,可能吃出病来。
昨天下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网售减肥产品的案子,被告人卖的“模特内供秘制中药减肥胶囊”,听名字很诱人,可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该胶囊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的有毒、有害物质。
被告人高某,44岁,在嘉兴一保健品市场开了一家卖减肥产品的店,有四个年头了。
去年4月,他闲着无聊在电脑上乱逛,在淘宝上发现了一款卖得很火的减肥产品——“模特内供秘制中药减肥胶囊”。高某还算”负责任“,为了检验产品,自己先买了一盒试吃。“吃了后除了口干,没其他感觉。”
随后,他就以30多元/瓶的价格批发了近百瓶,以98元/瓶的价格出售,买二送一。
因为不是正规产品,他没放在货架上销售,而是放在了网上。不过,还是没逃过食药部门的检查,去年9月,卖剩的50多瓶药被扣。
经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该胶囊中非法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有毒、有害物质。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有抑食等作用,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酚酞”是一种用于治疗便秘的临床处方药,也就是泻药,需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如果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肌痉挛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同时会诱发顽固性便秘、结肠炎、流产、大出血甚至肠癌等疾病,女性长期服用还可能导致不孕。
经查,高某共销售了40多瓶减肥胶囊,非法获利3000多元。秀洲法院一审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为何法院判的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办案法官说:我们平时说的减肥药,大多属于保健品,在食品范畴内。药品和保健品在批准文号上不一样,药品是“国药准字”,保健品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本案中的减肥胶囊是三无产品,被告人以保健品来卖,所以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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