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12日讯(记者贠娟绸)今天,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的意见》,明确提出,我省新增和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意见》明确,为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序发展,各地要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在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其他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发展空间。争取到2020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的20%左右,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新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二级以上综合、专科或中医医院,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鼓励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病理诊断机构等医疗机构。
《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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