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媛通讯员王芳)记者昨悉,《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近日印发,明确规定了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程序与标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疫苗接种引起的相关各方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该《办法》规定,依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四级,损害补偿方式均为一次性补偿。受种者若出现接种异常反应,可从接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或鉴定书起90天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偿申请。
该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飞华
健康网观点,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