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宝医疗网3月20日讯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负责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并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引起业界关注的是,医保局接手后,招采模式是否会发生改变,招采工作又将如何展开,以探索医保主导招采为特色的“三明模式”“福建模式”是否会在全国推广……可以预见的是,新部门将进行的各种探索式创新,将给医药行业带来深刻影响。 招采模式或进一步创新 百家汇精准医疗投资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田家伦告诉记者:“此次机构改革方案比较彻底,尤其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整合了之前各部门的一些职责,包括药品定价、药品招采等。新组建的医保局把与支付相关的职能集中化,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全民医保体系。” 在东南大学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看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分散在各部委的职能进行了协调整合,是一次比较大的变革。接下来就是各个职能的问题,医保局既有定价权又有议价权,还有支付权,权利集中后如何协调也存在继承问题。” 医保局接手后,药品定价和招采模式是否会发生改变引起业界思考。张晓认为:“医保局将来可以站在全国的平台上来考虑药品价格,价格的形成和确定同以往可能会不一样。不过,采购模式上应该不会发生较大改变,但肯定会进行探索式的创新,克服目前招采中的一些弊端,出台一些完善机制。此外,有些药品的采购可以在国家战略层面来考虑,如一些常见药品、短缺药品,由于具备公共产品的性质,政府肯定要去保障,那么就可以通过购买补贴的方式让企业生产,政府直接购买。” 由于医保局掌握了哪些产品可以进入医保、实际上需要支付多少钱、医保基金能够统筹多少、每年结余额有多少等资料,在大数据背景下,可能会首先关注医保产品,包括甲乙类医保产品以及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在招标过程中的价格变动。田家伦指出:“医保局接手后,招采模式会有所创新,不过对药品价格肯定会依然保持过去的大刀阔斧,为了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总体的降价格局不会改变,尤其会更加贴近以医保产品为主的价格下降。” 张晓进一步指出:“议价降价只是一个环节,对医保来说不仅要关注药品的价格能否降下来,实际上未来医保局的功能,更强大的是对整个医疗卫生资源服务、资源配置、服务模式的改进都会发生深刻的影响。实际上,药品是放在这种大格局中来发展的,不再进行局部的竞争。例如未来会建立系统,监控药品的使用,在国家层面看每个省、每个地区药品的使用情况,同一种药品如果在不同地区价格差异明显,肯定会进行调查。” 据记者了解,当前各省的招采进程不一,医保局接手后,后续招采工作将如何展开?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是,对于新标期还没有到来的省份,肯定会延续原来的招标结果;对于即将招标的地区可能存在变动的可能,这就要看每个省份的机构如何动,何时动,动了以后如何平稳过渡,待这些问题解决后,可能会在一些新标期到来的省份适度推行。 不会完全克隆三明、福建模式 由于业界一直强调应遵循“谁使用谁招采,谁付钱谁管理”的原则,全国一些地区逐步试行并推出了以医保部门主导药品招采的模式。2013年,三明在全国成立首个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率先实现“三保合一”。 2016年,福建开始在全省推广“三明模式”,正式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2017年3月,福建省在医保办主导下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将医保支付价与全国最低价挂钩,并将此作为阳光采购报价限价。 医保嵌入招采的做法也在其他地区蔓延。浙江、天津、重庆、甘肃等省市都表示,已将医保与药品招采有机结合。而安徽、陕西,广东省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湖南省湘西,辽宁省锦州等地表示,将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医保局成立后,有观点直言,今后或将在全国推广“三明模式”“福建模式”。不过,这种说法并不被业界认同。 “完全克隆三明和福建的做法可能不会出现。”田家伦认为,“三明模式”和“福建模式”是阶段性总结的一种做法,未来改革会向纵深方向发展,在改革过程中的创新和平衡也会创造出很多新的做法。正如“三明模式”在前,“福建模式”在后,“三明模式”也是在“安徽模式”基础上的一种发展,所以所有模式会不断迭代,不会一成不变。 张晓对此表示赞同:“国家成立一级机构后,各省也会成立医保局,职能会与中央一致。各个地区在协调推进过程中,由于存在地区差异,功能职能上可能会做一些调整,步调也不会完全一致。” 可以确信的是,医保局成立后,企业的各项工作需要重新梳理。田家伦认为:“医药企业适应策略就要赶快抓紧时间苦练内功,并从深度和宽度上去扩大营销网络。” “企业肯定要重新考虑战略,经营模式和市场销售要与政策契合。要熟悉预判未来的政策走向,进行前瞻性考虑。”张晓指出,医保局成立后,不会完全重新洗牌,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改进过程,很多具体问题需要逐步落实,运行可能还需要一两年时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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