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月2日讯近日,淄博的胡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在药店买血糖仪时发现药店竟然卖给他一台二手的设备,是别人已经用过了的。
暗藏纸条消费者买到二手血糖仪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胡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老伴儿患有多年的糖尿病,需要定期测血糖。为此,他们老两口先后多次从自家附近的一家药店购买血糖仪。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老伴儿正在使用的血糖仪有问题。发现在夹层里边放着用过的小纸条。目前,这张小纸条被司法机关封存,胡先生向帮办展示了小纸条的复印件,上面写着三个字“用过的”。
胡先生说,家里就他们老两口,老伴儿不识字,儿女们也都反映不是自己放的。一张小纸条,让胡先生和老伴儿纳了闷,难道这血糖仪是别人用剩下,又卖给他们的?胡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购买血糖仪时的购物小票。资料显示,出售血糖仪的,是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上的众康大药房。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记者来到了这家药店。
对此,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众康药店王店长表示,这个是买试纸赠送血糖仪,这么长时间,他都拿回家了,这个谁也说不清楚。”王店长承认血糖仪是他们店出售的,但消费者不是当面验货发现纸条,而是拿回家后又来找他们,所谓的纸条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也不好说,并且她认为,仅凭一张纸条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反而是这位胡先生,向药店提出了很多过分的要求。
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众康药店王店长:“公司和他协商,他要钱,五千多,公司觉得太离谱没给他。”
担心传染消费者提出高额赔偿
胡先生并不否认向药店提出了五千元的赔偿要求。但他认为,这也是有原因的。胡先生向帮办演示了血糖仪的使用方法,测试笔里面放上针头,轻轻一按,针头便打在人的手指上。血糖仪使用的第一步便是刺破皮肤,胡先生担心,如果是别人用过的,万一对方患有传染病,老伴儿岂不很危险?胡先生说,因为害怕传染上疾病,给他们一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大麻烦。因此,胡先生提出的五千元赔偿是老伴的体检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另外药店的态度让他很不满,这也是一种惩罚手段。
药店王店长说,胡先生除了找他们协商,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但任何部门来检查都没有发现问题。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还没有弄清楚,何谈赔偿呢?因为赔偿,胡先生一直不依不饶,他们也很无奈。而胡先生表示,他做这些不是为了钱。
淄博市临淄区居民胡先生:“我只为对错或者,你怎么不承认错误呢。”
起诉消费者告赢“二手”药店
对于胡先生传染病的担忧,王店长并不认可。她说,血糖仪和测试用的针头是分开的,即便测试仪是别人用过,只要针头是新的,也不会有任何风险。而胡先生说,这台血糖仪很特殊,购买之后他便一直给老伴使用,当时里面有没有针头他很清楚。两方说法截然相反。胡先生说,由于和药店达不成一致,他曾向多个部门进行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后来,他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药店的处理态度,这次的赔偿金额也水涨船高。
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众康药店王店长:“大爷把我们告了,让我们赔偿十几万。”
胡先生认为,药店销售二手血糖仪,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老伴儿15年的检查费2万多元,惩罚性赔偿金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以及治疗费、赔偿金等,累积13万多元。
淄博市临淄区居民胡先生:“我不是为了钱,陪了我,我马上捐出去。”
法院判决:血糖仪确为“用过的”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了调查,记者看到,判决书上写到:“原告胡先生提供的录音资料、纸条互相印证”“胡先生对于此事找药店协商,负责人也未否认血糖仪是二手的,顾本院对于药店向胡先生销售的二手血糖仪的事实予以采信。最终,临淄区人民法院作为判决:”被告淄博市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赔偿胡先生老伴儿医疗费190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6908.8元。“
法院认定,胡先生胜诉,药店赔偿,事情本该就此解决。但记者了解到,现在胡先生和药店都提出了上诉。到底谁对谁错,现在让记者一起等待法院的判决。记者也希望,这件事能尽快的解决,对此,记者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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