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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赠药违规 药店甲类非处方药赫然

发布时间: 2020-05-05 17:1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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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满38元送毛巾一条、满98元送纸抽一提、满158元送奶锅一个、满888元送床品四件套、复方氨酚烷胺片买三赠一、克咳胶囊买三赠一hellip;hellip;”临近年末,各大商家都在搞着促销,药

“购药满38元送毛巾一条、满98元送纸抽一提、满158元送奶锅一个、满888元送床品四件套、复方氨酚烷胺片买三赠一、克咳胶囊买三赠一……”

临近年末,各大商家都在搞着促销,药店也不例外,类似这样的药品促销广告如今出现在长春部分药店内。

但药品真的可以像食品那样促销吗?24日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暗访:

有药店存在赠药赠礼行为

24日,记者首先来到位于近埠街上的义善堂大药房,还没等进店门,就发现了贴在门口的“圣诞有礼”促销活动宣传单。

上边写着“200送100、400送200、满38送毛巾、满98送纸抽、满158送奶锅、满298送10斤大米、满488送5L豆油、满888送床品四件套”。

药店怎么也像超市那样热衷买赠活动了呢?随后,记者进店询问,刚一进屋,记者就提起门口贴的宣传单是否有这项活动。

药店的工作人员给记者递了张宣传单,记者发现,上边不仅有药品打折和门口贴出的海报内容,更是有不少药品还参加如“买一赠一”、“买三赠一”或“买五赠一”的买赠活动,而且这些药品中有部分还是标有红色“OTC”字样的药品,即甲类非处方药。

一位药店销售人员表示,这是圣诞期间的活动,促销是为了回馈消费者,现在买药挺合适的,可以多买点,多买多送。“而且买赠药品还可以同时参与满赠活动,属于年终大回馈了。”该药店一销售人员说。

随后,记者表示,药品买赠不违规吗?销售人员则一脸茫然,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记者又连续走访了市内多家药店调查发现,除了义善堂大药房推出买赠等活动外,还有部分药店推出了满减等活动。

消费者:

没必要为了赠品去买药品

对于长春药店的促销活动,有消费者表示支持,也有消费者表示这做法不妥。

长春市民王女士就花了100多元买了各种药品,然后提着这些药品与赠品出了店门。她告诉记者,自家正好缺一些药品,趁着这次搞活动,买一些药品在家备着。

但也有不少消费者并不买药店的账。

长春市民孙先生认为,药品不是普通的商品,没有必要为了赠品去买药品。“药品不是食品,哪能多买些拿回家慢慢吃。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买那么多药干吗。”长春市民李先生说,药店的做法跟超市卖吃的一样,未免有些不妥,毕竟谁也不想得病。

长春市民孟女士则认为促销活动看似赚了便宜,但是买过多的药品堆在家里也没用,过期了还更浪费,并不划算。

解读:

赠药或赠礼都是不允许的

那么,“买药赠药”或“买药赠礼”这样的行为是否被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呢?

记者针对此事咨询了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

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同时,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该工作人员说。

商家:

不知是违规药店都这么做

那么商家对药品促销又是怎么看待的呢?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违规了吗?

24日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胜利大街上义善堂大药房总部——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在2楼办公区,记者首先示明身份,想询问关于药品促销的活动谁在负责。记者连续询问了三四个人,才从一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目前负责药品促销活动的人不在。

不过,记者见到该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有人,便走进董事长办公室,但公司董事长称她刚刚上班不久,并不清楚此事。

随后,两名工作人员走进董事长办公室,称会给记者找负责这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在这两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该公司的一办公室,见到了该公司总经理邬先生。

在记者说明情况后,邬经理并不知道这种行为违规,并亲自查看了相关法律法规。邬经理对记者解释说,目前长春市内的药店越来越密集,药店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所以大家只得搞促销活动来拉动销售。

“现在市内很多药店都在做促销活动,所以我们不做肯定就不如人家卖的好,最后说不定会关门歇业。实在是没有办法。”邬经理说,关于这样的促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比较恰当。

不过,当邬经理得知此种做法违规后,也表示了这个促销只到27日,接下来会改正不采用“买药赠药”等违法规定的促销方法。

举报:

屡禁不止商家最高可罚3万

那么如果长春市遇到类似这种“买药赠药”的情况,该如何举报呢?

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长春市民可以拨打12331实名或匿名举报,7个工作日内将有回复,对违规行为会进行查处,对屡禁不止的商家则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我们会责令相关商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3万元。”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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