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消息,10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福建调研,她充分肯定三明医改的示范作用和福建医改的显著成效,强调要深入总结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在全省探索医保省级统筹。
孙春兰调研福建 来源:福建日报
中央高层频繁调研三明
孙春兰调研了三明市第一医院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等地,实地了解公立医院改革、药品招标采购、薪酬制度改革等情况。她提出,公立医院改革是医保、医疗、医药等政策落地的关键点,是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要把降价的抗癌药尽快纳入医保报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作为全国医改的样本,“三明医改”一直备受瞩目。今年刚履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也将首访地定在了三明。与孙春兰副总理相同的是,胡静林前不久也考察了三明市医管中心、市第一医院,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医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福建为全国医改提供了借鉴,尤其在医保体制改革方面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福建模式。并要求,要认真学习三明经验,推广福建医保改革模式。
如果再往前追溯,早在2016年8月,当时刚刚履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的王贺胜(现任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也将首访地选择在了福建三明,并在三明发表了首次公开讲话,并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中央政府要在全国推广“三明医改”的经验
推广福建医保改革模式
“三明医改”是原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力推、主抓的项目。2013年,财政部领导带队,赴三明调研,认为三明医改值得借鉴,并按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指示,报送国务院。由此,三明医改进入中央视野。这也促成了此后原副总理刘延东对三明的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孙春兰调研三明,尤其提到了“福建医保改革模式”。据“医学界”了解,在福建三明,三保就得到了统一管理,医保对公立医院药品的采购价格具有绝对的主导权。
福建省的药品采购政策,全称为“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2017年2月,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著名的《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一改之前福建省执行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即第九标),实施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
“福建省的药品阳光采购,不再是招标采购,而是开放的、动态的、阳光的联合采购。”据“医学界”此前从福建省医保办药采处调研员张煊华处获悉,药品阳光采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按需而设、为用而采”原则。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基金报销比例腾出空间。
当然,三明不同于其它地方的最根本一点是,三明的医改,并不是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而是一开始就下定决心,将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事项由一位市领导主管,显示了三明政府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改革气魄。
此番,孙春兰副总理调研福建医改,肯定了福建的医改成效,也显示出了中央力推动医改的决心。这一点,作为三明医改总舵手的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曾向“医学界”坦言,三明医改推向全国已经十分明确了,这也是中央定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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