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杨秀伟江门市开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前通报第13批2宗4人典型案件,两案件均为首批披露,至此该专项行动已曝光34宗37人。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吃拿卡要”行为。
1,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原妇产科主任丘兆辉、药库药品配送员谢达受贿案。谢达、丘兆辉为夫妻关系,2006年至2013年10月,两人利用丘兆辉职务上的便利,向院方申请采购某医药代表代理的多种药品、医疗耗材,并在医疗中大量使用,从中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0.79万元。2014年1月,谢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丘兆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鹤山市共和镇南坑村委会南庄村民小组原组长杨会均、副组长兼出纳杨雪梅受贿案。2011年至2012年,杨会均、杨雪梅利用职务便利,在南庄村村址修建工程、原南庄小学项目经营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以“饮茶钱”之名收受贿赂,杨会均非法收受贿赂共26.5万元,杨雪梅非法收受贿赂共6万元。2013年10月,杨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2014年4月,杨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