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长丰县居民杨女士患多发性骨髓癌,到安徽省肿瘤医院治疗。其间,医生先后3次开处方,让患者子女到外面的药店采购一种“新特药”,每支售价高达12800元。患者子女遵医嘱,花费76800元采购了6支“新特药”。
今年7月,在患者子女的要求下,医生从医院开了2支这种“新特药”,后在新农合报销了大部分费用。10月20日,经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初步计算,若6支“新特药”都从医院开药,患者至少可多报销3万元。
日前,安徽省肿瘤医院回应称,医院不储存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会耗费较长时间。医生让病人外出买药,是为了尽快减轻病人疼痛,是治疗的实际需要。
为给母亲治病子女连房子都卖了
杨女士今年61岁,是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居民。今年初,杨女士身体不适,常常连眼睛都睁不开。到医院做检查,结果让一家人大吃一惊,“医生说妈妈患上了肿瘤”。
叶道林和姐姐险些被这个晴天霹雳击倒。惊慌过后,他们赶紧将母亲送到安徽省肿瘤医院。叶道林说,为了给母亲治病,他们将老家的房子变卖了。
外购6支“新特药”花费76800元
3月13日,杨女士到安徽省肿瘤医院治疗,3月27日出院。其间,医生为杨女士开具了国产药品治疗,但效果不佳。
4月17日,杨女士第二次入住省肿瘤医院。此次,医生决定为其使用一种名为硼替佐米(又名“万柯”)的“新特药”。“医生跟我们说,这种药医院没有,要到外面购买”。救母心切,叶道林和姐姐同意了,随后凭着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史河路上的合肥天星大药房购买了2支硼替佐米。该药价格昂贵,每支售价12800元。
5月19日,杨女士第三次入住省肿瘤医院。与上次一样,医生再次开具处方,叶道林又去天星大药房购买了2支硼替佐米。
6月19日,杨女士第四次入住省肿瘤医院。医生又开具了处方,患者亲属再次在天星大药房购买了2支硼替佐米。
叶道林说,在医生的要求下,他先后3次在医院外的药房购买了6支硼替佐米,花费76800元。
同样的药从医院买居然可以报销
7月15日,在家休养了十多天后,杨女士第五次到省肿瘤医院住院。
叶道林说,当时家中事情繁多,家人忙得没时间去药店购买硼替佐米。后来,“我们求医生,让他从医院开药”。幸运的是,这一次,医生同意了,并下了医嘱,从医院调配了2支硼替佐米给杨女士治疗。该阶段治疗结束后,杨女士于7月28日出院,回家继续休养。
几天后,叶道林带着母亲的住院费用清单等材料,来到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诉叶道林,国家对于硼替佐米等“新特药”是有特殊补助政策的,“只要是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清单上,都是可以报销的”。
当时,杨女士住院共花费了31266.39元,包括2只硼替佐米费用。经核算,享受到的补偿费用为21296.6元,自掏腰包的费用实际上不足万元。这次报销经历,让叶道林感慨万千,“如果医生之前就帮我们从医院拿药,岂不是节省一大笔费用?”
经新农合初步核算本可多报销3万
叶道林的想法不无道理。
记者了解到,在杨女士第二次至第四次住院治疗过程中,体现在医院的费用清单上,3次的治疗费用分别为9987.96元、6853.77元和5023.21元,但均不包括每次购买2支硼替佐米的费用。
记者统计发现,经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准,这三次的报销费用加起来仅为9183.43元。由于6支硼替佐米都是从医院外的药店采购的,无法记录在医院的费用清单上,76800元购药费用是一分钱都得不到报销补偿的。
10月20日,长丰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胡银珍介绍,经该中心工作人员的初步核算,如果当初医生从医院为杨女士开具6支硼替佐米,那么“患者至少可以多报销3万元”。
医院称临时采购耗时长在外买可尽快用药
为何医生要让患者外出购买价格昂贵的“新特药”?日前,省肿瘤医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药房存储的都是常规药品,而硼替佐米等“新特药”是特殊药品,“医院平时是不会存储特殊药品的”。治疗中需要特殊药品,医院可以临时采购。
该负责人表示,临时采购药品程序比较复杂,临时采购耗费时间较长,“一般要一周”。为尽快减轻患者病痛,“我们在与病人亲属协商征得同意后,开具处方,让他们去外面药房购买,以便最快为患者用药”。
采访中,多名医生表示,医院已尽可能采取措施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比如我们推行了‘拼药’的办法”。按照治疗需求,一个患者一个疗程通常需要4支硼替佐米。这个剂量是以西方人的情况制定的,与中国患者情况并不一样。考虑到很多患者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省肿瘤医院同意患者“拼药”,“两个患者拼在一起买药,每人只需购买2支硼替佐米”。医生说,“拼药”后,每个患者需要使用多少剂量的药水,都需要进行繁琐的计算,以确保疗效不受影响。尽管很麻烦,但为患者减轻了一半费用,“我们认为是非常值得的”。
杨女士的主治医生徐强介绍,杨女士7月15日到省肿瘤医院治疗时,恰好另一位患者购买了4支硼替佐米,于是协调双方“拼药”,才让杨女士及时获得治疗。
患者遗憾离世家人拟向主管部门投诉
医生开处方让患者去医院外购买价格昂贵的药品,此举是否得当?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医者仁心,在为病人除去病痛的同时,也要为患者多着想。该负责人认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减少和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昨日,叶道林告诉记者,他准备就此事咨询律师,并准备向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遗憾的是,国庆前夕,杨女士已经病重离世。
【交锋】
医生能否开处方在外卖药?
患者:主治医生开具处方,让我们外出购买药品。
医院:原则上,医生是不得开处方让病人外出买药的。但硼替佐米是特殊药品,情况特殊。
为何要求去指定药房?
患者:医生要求到史河路的天星大药房买药。
医院:“天星”是医院的正规进药渠道。
不能提前制定治疗计划吗?
患者:医生对病人的情况非常清楚,应该可以提前制定计划,方便和帮助病人从医院渠道采购硼替佐米,减轻病人家庭经济负担。
医院:一个疗程结束,病人就出院了。后来又来了,病痛难忍,等不及从医院申购硼替佐米。
医生对报销政策掌握多少?
患者:作为医院,应该多为病人着想,药品费用能不能报销,他们应该有数。
医院:各地的新农合政策变化很多,有时候也不清楚。后来,我们对新农合政策理解加深,就让病人从医院买药了。
标签阅读: 开处方到指定药店买药 患者多花三万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