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希望走司法途径解决
“今天,我终于可以拆线了,本来上周就到时间了,可是医院一直被封门,现在才能拆!”前日,一位前往大华美容整形医院就诊的王女士说。据了解,由于一位患者对该院手术结果不满意,多次与该院协商无果后,采用了堵门等方式让医院停业了差不多一个月。“这是一位奇怪的患者,人也见不着,让她走正常司法程序又不走,就采取堵门等非正常手段!我们将对患者堵门产生的损失进行索赔!”说起这位患者,院方很无奈。对于为什么要堵门,患者委托人刘先生很愤慨:“协商了多次,都没有结果,只有这样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昨日,记者采访了医患双方和相关部门。
记者从省卫计委相关处室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医药改革,今年初,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共提出6方面、37项医改工作任务。值得一提的是“维护医疗秩序”。在伤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复杂的背景下,这项任务计划于今年10月底,制定、下发“云南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严禁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严禁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者:把家搬到医院
从上月22日起,患方就给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的大门口挂上了横幅,上面写着“坑人医院,还我容颜”字样。而在医院的一楼大厅内,有多人坐在大厅的凳子或者沙发上,每当有前来就医的患者进入大厅,便被拦了下来,并对其进行劝离。
“来了有一周了,只是想为妻子讨个说法。”自称患者黄女士丈夫的刘先生对记者说,2013年7月份,黄女士来医院进行了手术。如今脸部出现问题,几乎是毁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他们来到医院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讨要说法。
刘先生称,其他十余人都是从会泽老家赶上来的亲戚朋友。来到医院后,他们就日夜呆在医院大厅,并在大厅煮饭、吃喝、睡觉等。附近的几位商户也证实了此事。“中午看见他们炒菜,晚上关门的时候他们还在医院里。”一位商户称。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患者黄女士见面未果,就根据其丈夫刘先生提供的电话,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黄女士向记者介绍了她来该院就医的过程。
黄女士说,自己也是昆明一家公立医院的主任医生。2010年,在昆明某诊所做过鱼尾纹手术后,觉得效果不满意,她便来到大华美容医院进行咨询。在听完医院的介绍后,经过考虑,黄女士同意接受手术。去年7月4日,她在大华医院进行了手术,并向医院交了4.8万余元的手术费。然而,过了一段时间,黄女士的脸部出现了异常。
“脸上几乎面目全非了,心理上很难承受这样的打击。”黄女士告诉记者,脸部出现状况,使她一下子不敢再见亲戚朋友了。一年来,她几乎断绝了各类社交,并不断求医,希望恢复自己的容颜,但一直没有得到结果。黄女士称,自己也知晓拉横幅讨说法一事,由于自己不便出面,她希望亲戚朋友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讨个说法。
刘先生称,患者出事后,他便与医院进行了沟通。“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可以去其他医院进行治疗,他们来报销费用。”随后,刘先生与黄女士相继到北京、上海等地就医,但效果不佳。而这期间,他们共花费了26万余元,但医院并未兑现当初的承诺。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有采取拉横幅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院方:患者为啥不走司法程序
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相关负责人张波表示,患者黄女士于去年7月4日来院,自诉面部包块伴凹凸不平3年。主要症状自诉3年前在外院行睑眶沟等面部多处注射填充术,据患者口述为细胞生长肽,后两年半陆续因感染取出,重新注射氨多肽,现面部大面积包块伴凹凸不平,特来大华医疗美容医院就诊。
经医院体征及检查,诊断黄女士全面部包块、硬结伴凹凸不平,双侧鼻唇沟、面颊部、睑眶沟以及眉外侧明显瘢痕组织增生伴黏连,活动性差,双侧面部不对称。患者期望解决的问题是凹凸不平得以改善。
张波表示,结合患者提供的检查结果及双方沟通结果,患者签署了《光纤治疗知情同意书》等文件后,医院在静脉复合麻醉下为患者黄鹂行光纤全面部术,且手术顺利。术后14天即去年7月19日,患者黄女士到医院复查,经医师检查及术后照片采集比对,其包块、硬结及凹凸不平明显改善。
术后3个月内,黄女士先后6次来院,投诉手术效果不满意,拒绝配合照相。张波介绍,黄女士术后半个月开始,有一位自称是患者丈夫的刘先生多次来院,要求医院赔偿。“在没有看到患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刘先生私自向医院索赔80万元,医院未予同意。”张波说。
张波表示,刘先生等人的行为已导致医院无法对患者开展正常的医疗治疗工作,医院已停业。为此,院方将就患方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事件进展
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8月22日,该院向昆明市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医政科做了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汇报。当天,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到该院,召集医院负责人及自称是患者丈夫的刘先生及其家属进行调解,刘先生提出1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因数额较大,医院难以接受,医院提出通过司法或医疗鉴定方式解决,刘先生等人表示不接受通过司法及医疗鉴定途径解决问题。
8月30日,因刘先生等人邀约20余人到院,五华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再次派人到院调解,但刘先生等人不愿接受调解。
医院报警后,护国派出所再次出警,进行现场拍照及双方人员登记,但患者家属依然占据医院场所。目前,医院仍处于全面停业状态。
发生医疗纠纷,双方都要冷静
云南省萃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庭燕说,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一定要冷静对待。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则会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春城晚报记者楚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