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防止因集中祭扫引起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3月2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30日执行,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并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二、推出集体祭扫服务。全市民政部门将统一安排,由各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陵园内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由各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
三、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经营性公墓管理单位应当免费提供网络祭扫服务。逝者家属可实名登录逝者所在公墓的网上祭扫平台,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四、各级民政、卫健、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恳请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