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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假药门事件后,医生该如何保护自己

发布时间: 2020-05-15 22:07: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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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新浪微博多了一位ID为“老陈回家”的用户,该微博认证信息为“聊城假药门当事人陈宗祥妻子”,并发送了第一条信息。  陈宗祥医生是在3月1日晚上结束警方的配合调查,回到家中的。此前,因向一位身患

  3月4日,新浪微博多了一位ID为“老陈回家”的用户,该微博认证信息为“聊城假药门当事人陈宗祥妻子”,并发送了第一条信息。

  陈宗祥医生是在3月1日晚上结束警方的配合调查,回到家中的。此前,因向一位身患小细胞肺癌并肝转移(晚期)、膀胱癌的患者推荐使用尚未在国内上市的药品“卡博替尼”,在患者医治无效死亡后,家属与其发生了纠纷。

  被陈宗祥医生写入医嘱的卡博替尼后来被当地食药监部门鉴定为“假药”。2月25日,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节目播出了《肿瘤医院主治医生开出高价抗癌假药?聊城市民投诉无门》,节目播出第二天,聊城市卫健委作出给予陈宗祥医生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随后,陈宗祥被聊城警方带走配合调查。

  山东卫视的报道引起了公众尤其是医疗界人士对此事的关注,舆论主要围绕医生是“好心救人”还是“违规开药”。如今,被暂停执业的陈医生已经回到家中休息,目前并没有得出他从中获利的官方结论。

  陈医生虽然已经回家,但网络最新消息称,好心转让自购药品的王清伟已因涉及销售假药案被刑事拘留,公众围绕聊城“假药门”事件的讨论也还在持续。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内科张晓东主任向“医学界”表示:“此事对我国临床医生很有警示意义,也是规范治疗的一部分,聊城相关部门对陈医生的处罚有一定合理性,但不能以假药罪论处,因为他并未从中获利。”

医生眼里的“假药”

  要讨论聊城事件,首先要界定清楚“假药”的概念。在老百姓眼里,药品成分虚假的药物才是假药,但在相关政府部门看来,即使药品成分不假,但如果没有在中国上市,按照现行法律,也可以界定为假药。

  而在张晓东主任眼中,聊城“假药门”事件,是真药被超适应症用药的一个典型案例。“任何一种药物都有其适应症,如阿司匹林可以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但如果用来预防胃癌、治疗肺炎,就叫做超适应症用药,因为没有相关适应症,等同于假药。”

  具体到聊城事件,陈宗祥医生的那位患者患的是肺癌和膀胱癌,卡博替尼虽然是一种广谱抗癌药,但目前并没有膀胱癌的相关适应症,获批的适应症仅有甲状腺髓样癌和肾癌,虽然国外的临床试验证实肺癌有效,但尚无三期临床研究,这意味着证据级别不高,而在国内还没有相关临床试验。

  张晓东主任介绍,一个药品只有做了三期临床试验证实有效,才能出具专家共识,如果只有一期二期试验,并不会被批准上市使用,除非是具有特效的孤儿药,比如PD-1,就只做了64例结直肠癌临床研究,发现在微卫星高度不稳定人群中有效率达60%多,对照组有效率为0,这就可以被迅速批准用于消化道癌的微卫星高度不稳定肿瘤治疗。

  对于已经有高级别临床试验证据证实有效的药物,即使还未被获批上市,张晓东主任也认为,医生就有职责向病人推荐。“不能因为在国内没有被批准上市,医生就不能给病人推荐,这是不对的,但在推荐时,要向病人解释清楚,并且要在标准治疗都失败后才能推荐使用。”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医生,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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