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9月1日实施以来,关于药品和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查处一波接一波。9月至今国家食品药品总局两次通报共查处18起虚假宣传功效的药品和保健品广告。这些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以及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9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报称,4个药品和4个保健食品擅自发布含有夸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做功效证明和承诺等问题的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上榜的药品分别为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脾开胃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大唐奥舒)”;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固本延龄丸”;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药品“回春如意胶囊”;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朦片”。上榜的保健品中,包括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益普利生牌玛咖西洋参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海南百舒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唐缘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钙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傦中金氨糖)”;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太美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U巢)”;上海中智科技应用发展公司的保健食品“拉摩力拉牌玛卡片”。
总局通报称,上述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均未依法取得广告批准文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近日,食药监部门又通报10起药品虚假广告,被点名的药企和药品包括郑州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片”;海城市天亿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鹿扶正片”;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鹿茶”;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妙济丸”;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全鹿丸”;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蛤蚧保肾丸”;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再造丸”;内蒙古蒙利中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胶囊”;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活络丸”;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
通报称,这些药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如“妙济丸”宣称“生骨浆、接断骨,根除腰突再不犯,被国家列为治腰突的专用药”,“清血八味胶囊”宣称“使断裂的神经快速自我修复再生,药效持久稳定康复后不易复发;安全健康无耐药性”,“麝香壮骨膏”宣称“3副药准保腰腿灵活;十分钟起效,当天止疼,三个疗程肯定能治好风湿骨病”等。
对上述10起药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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