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明确2014年度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主要为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等3大类,重点扶持27个中药材品种的基地建设(具体品种及适宜区域名单见第2页)。
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主要解决道地优质中药材生产、加工、质检、仓储和供应等各环节技术难题。包括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供应保障服务平台。
《指南》指出,要构建集全国性平台、20个区域平台、100个工作站于一体的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构建集全国性信息收集处理中心、1000个信息站点于一体的中药材产销信息服务体系;构建覆盖100种以上常用大宗品种、服务200家以上中药工业企业的中药材供应保障体系。
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类旨在引导中药材生产进一步向适宜地区集中;引导发达地区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与中药材产区自然禀赋、劳动力等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以工促农、工农互惠的新型中药工农业关系;引导和鼓励中药工业与中药农业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共建跨省区跨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实现中药材大宗品种以及濒危稀缺品种的规模化持续稳定生产供应;依托道地优质中药材产区的独特资源优势,引导中药工业向产区延伸,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指南》明确,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以“定向择优”与“公开择优”相结合,以“一次性补助”与“滚动支持”相结合安排扶持资金,并以“后补助”方式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资金。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取“定向择优”方式自上而下择优选定,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类和基地建设项目类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自下而上申报。
《指南》要求,基地类项目申报主体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特别鼓励中药(含中药饮片)百强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基地建设项目依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4年重点扶持荆芥等27个中药材品种的基地建设。
《指南》还明确了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期、技术支撑等方面要求。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明确2014年度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主要为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等3大类,重点扶持27个中药材品种的基地建设(具体品种及适宜区域名单见二版)。
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主要解决道地优质中药材生产、加工、质检、仓储和供应等各环节技术难题。包括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供应保障服务平台。
《指南》指出,要构建集全国性平台、20个区域平台、100个工作站于一体的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构建集全国性信息收集处理中心、1000个信息站点于一体的中药材产销信息服务体系;构建覆盖100种以上常用大宗品种、服务200家以上中药工业企业的中药材供应保障体系。
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类旨在引导中药材生产进一步向适宜地区集中;引导发达地区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与中药材产区自然禀赋、劳动力等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以工促农、工农互惠的新型中药工农业关系;引导和鼓励中药工业与中药农业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共建跨省区跨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实现中药材大宗品种以及濒危稀缺品种的规模化持续稳定生产供应;依托道地优质中药材产区的独特资源优势,引导中药工业向产区延伸,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指南》明确,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以“定向择优”与“公开择优”相结合,以“一次性补助”与“滚动支持”相结合安排扶持资金,并以“后补助”方式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资金。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取“定向择优”方式自上而下择优选定,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类和基地建设项目类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自下而上申报。
《指南》要求,基地类项目申报主体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特别鼓励中药(含中药饮片)百强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基地建设项目依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4年重点扶持荆芥等27个中药材品种的基地建设。
《指南》还明确了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期、技术支撑等方面要求。(第2页是27个中药材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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