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彦成 陆一鸣)甘肃省庆阳市日前对该市4.5万名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进行二次补偿,用于二次补偿统筹基金达到2600万元。
该市规定,对2007年度按原定方案补偿后,统筹基金结余比仍在40%以上的县区实行费用分段按比例二次补偿。即对住院按原定方案第一次补偿后剩余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再按剩余费用的10%予以补偿;5001元至1万元的,再按20%予以补偿;1万元至3万元的,再按60%予以补偿;3万元至6万元的,再按70%予以补偿;6万元至10万元的,再按80%予以补偿;10万元以上的,再按90%予以补偿。对2007年度按原方案补偿后结余比低于40%的县区,由政府根据基金结余情况,确定具体二次补偿标准同步进行。通过二次补偿,该市住院患者花费1万元至3万元的报销比达到72%,3万元至6万元的达到78%,6万元至10万元的达到83%,个别1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报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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