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隆飞见习记者胡娟武汉报道】
湖北省将正式迈入“全民医保”时代。日前,从湖北省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传出消息,今年6月底之前,除武汉、孝感、荆门3个试点城市外,其余的14个市(州)将在6月底前全面启动居民医保。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今年,中央财政已决定对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参保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参保,湖北省各级财政将针对不同的人群,按年度分类进行补助:普通居民人均不低于9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主要由财政给予补助,人均不低于21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人均不低于150元。
在会上,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还宣布,今年,湖北省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将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增加三类人群———属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等失地农民中非从业人员;已在城市稳定生活的务工人员的无业家属;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据悉,上述三类人群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可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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