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3000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实行“两票制”,以透明药品流通环节,避免药品被层层加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18日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述消息。据山东省卫计委药政处副处长亓玢介绍,“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
亓玢告诉记者,“两票制”实施后,药品入库时,流通企业需向医疗机构提供随货同行单、***(第二票)以及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流通企业***的进货***(第一票)复印件。医疗机构通过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系统查验***信息,两张***相关内容互相印证方可支付货款。按照2016年全省药品上网采购金额预测,此次“两票制”所涉及的药品采购总额近500亿元人民币。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副巡视员邱枫林说,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可以减少药品加价环节,节省流通成本,为药品价格带来不同程度的下调空间。同时,随着流通环节缩减,药品可追溯性增强,有助于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等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据《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内容,山东将于今年10月31日前确定“第一票”“第二票”开票企业清单;11月1日起,济南、青岛等6市率先启动实施“两票制”;12月31日起,该省近3000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除“两票制”外,山东还将在试点城市三甲医院选择部分药品实行“一票制”,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同时,在部分偏远、交通不便的基层医疗机构控制实行“三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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