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彦成 陆一鸣日前从甘肃省卫生厅获悉,为促进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该省要求在参合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建立健康档案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体检,确保参合农民体检的质量和效果。
据了解,甘肃省在坚持以补偿住院病人为主,兼顾门诊费用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的同时,还对当年参加新农合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进行健康体检。2007年,全省投入资金952万余元,共为144万参合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但体检过程中存在效果不突出,参合农民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为此,甘肃省要求,健康体检必须坚持参合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目标人群健康体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健康体检与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相结合。各地应合理确定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原则上体检费用从家庭账户基金中支付,如果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最高标准为5元/人,家庭成员可共同使用。各地要加强对承担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根据服务质量、数量和费用标准支付体检费用,不得采用直接预拨的方式付费。此外,医疗机构要对参合农民体检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