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确保减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工作流程。
《关于东北三省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由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吉林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及药品流通型集团企业被视为一票的相关定义及界定条件。
据介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界定工作的信息均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予以发布,参与三省此项界定工作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响应并严格执行。所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参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的所有企业。
通知要求,拟参加本次三省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界定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辽宁、黑龙江省将不再接受相关界定材料。东北三省共同组织专家进行“两票制”相关界定工作,界定结果经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并发布后,三省执行同一结果。
通知规定,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参与此次“两票制”相关界定工作,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列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参与三省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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